关于2023级本科生2025-2026学年综合测评初步测评结果公示及复议申请受理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工作办公室发布时间:2026-10-02浏览次数:10


各位同学: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相关规定,按照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工作小组的统一安排,2023级综合测评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年级测评小组)于2026年9月22日至27日组织2023级各个班级综合测评评议小组开展了2025-2026学年度综合测评学生自评、班内互评及班级评议工作;于9月28日至10月2日年级委员会进行了各班综合测评材料复核工作,现已复核终结。现对2023级本次综合测评的初步测评结果公示的相关通知如下:

一、本次公示的初步测评结果内容

(1)综合测评总成绩=德育测评成绩(20分)+智育测评成绩(65分)+体育测评成绩(5分)+美育测评成绩(5分)+ 劳育测评成绩(5分)

(2)德育测评成绩=德育基础分(10分)+德育互评分(5分)+德育素质加分(5分)-德育扣分

(3)智育测评成绩=智育基础分(55分)+智育创新能力加分 (10分)

各专业最高绩点如下:

专业名称

最高绩点

行政管理

4.40

公共事业管理

4.58

劳动与社会保障

4.55

土地资源管理

4.57

社会工作

4.40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4.34


(4)体育测评成绩=体育基础分(3分)+体育竞赛加分(2分)

(5)美育测评成绩=美育基础分(3分)+美育活动加分(2分

(6)劳育测评成绩=劳育基础分(3分)+劳育实践加分(2分)


二、查看初步测评结果的方式

使用本人账号登录华南农业大学综合测评系统:http://xgxt.scau.edu.cn, 点击左侧“学生测评中心”,即可查看自己的班级评议和年级审核结果;


三、本次受理复议申请的项目及注意事项

(1)受理德育素质加分、德育扣分、智育创新能力加分、体育竞赛加分、美育活动加分、劳育实践加分模块的复议申请。

(2)智育基础分和体育基础分只受理对因为计算或导入分数有误的复议申请,不接受对于原始学习绩点和体测分数 的复议申请。

(3)由于系统根据《办法》设置了相应算法,总分可能小于各项目分数相加之和,以总分为准。学校综合测评系统根据《办法》的相关规定,设置了社会 工作第二职务加分在总分求和时自动减半、某些加分有上限 等算法,各项原始分在求和时会根据算法进行处理。如发现 自己的各个项目分数相加小于总分,请先查询综合测评相关 文件,确定是否因为加分上限或分数折半等规定使然。


四、复议申请方式

(1) 申请方式

测评当事人对本次初步测评结果有异议的,请将有异议的加分项填入《2023级本科生2025-2026学年年度综合测评 复议申请表》(附件1),本人在复议时间向年级工作委员会进行申请。

(2)申请时间

请于2026年10月2日至10月3日16:00点前向年级辅导员申请复议。不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申请复议的,年级测评小组不予受理。



附件1:复议申请表.docx



公共管理学院2023级年级工作委员会

2026年10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