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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扬帆远航”奖助金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11-04浏览次数:829

为了促进学生更好的成长成才,同时发挥奖学金和助学金的激励作用,我院设立了“扬帆远航”奖助金基金会,主要用于评选思想端正,积极向上且属于家庭经济困难的2019级本科生。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资助2019级社会学类专业3人,资助公共管理类、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以及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各1人。


二、申请条件


1.公共管理学院2019级本科生。

2.需通过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3.2019-2020学年评优获得一二三奖学金。

4.按综合测评分数由高到低进行评选(综合测评分数相同时以学业绩点高者优先)综合测评分数高者优先


三、奖助标准


1.配套奖励获得综合测评一二三等奖的学生获得一等奖学金的同学奖励3000元、获得二等奖学金的同学奖励1500元获得三等奖学金的同学奖励600元自评选当年开始资助至本科毕业。

2.资助学生在校期间四六级考试、计算机考试、普通话等级考试、教师资格证、助理社工师考试费(仅限上述类型考试,考试通过后补贴考试报名费,各项考试仅资助一次,每学年第二学期末统一结算),大四时资助学生求职择业(或考研)一次性补贴500元。


四、强制退出条件


已获得资助的学生,在校期间若有以下行为将不再进行资助,也不再补助考试以及求职择业(或考研)补贴,由此产生的额外名额另选他人(另选他人规则如下: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和土地资源管理专业产生的额外名额在相应专业按照综合测评分数递补,公共管理类产生的额外名额在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与公共事业管理三个专业综合测评分数统一排名后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社会学类产生的额外名额在社会学和社会工作两个专业综合测评分数统一排名后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受到学校违纪处分。

未获得综合测评一二三等奖。


五、申请方式


符合资格的申请者请于2020年11月5日下午两点前将纸质版申请提交至学院(17号楼)石老师信箱016,电子版发送到邮箱:shirubin100@163.com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方为成功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公共管理学院

2020年11月4日

公共管理学院扬帆远航奖助金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