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24届毕业生(包括本科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
一、补贴对象
2024届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城乡困难家庭(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脱贫人口家庭/特困职工家庭)成员,特困人员,残疾人,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单一学制内)。
备注:关于求职创业补贴佐证材料等内容的说明
1.以上所列相关证件或证明(除助学贷款合同外)的有效期至少需到2023年8月(或申请日期仍有效),无明显有效期的,需补充完善年审或者提供县级以上发证机构开具的盖章有效证明(请学院务必严格审核该项材料);
2.《低保证》等所列相关证件或证明无明显有效期的,需要提供与《低保证》编号或姓名对应的银行流水账单,账单的低保补贴发放时间要提供到学生申报当月,并加盖发放银行盖章或业务专用章。
3. 关于低保证直系亲属的认定。所持《低保证》等所列相关证件或证明人员只包含本人和直系父母。学生的姓名在所列相关证件或证明中有记录并享受低保补贴的,可以作为认定条件。
4.若属于脱贫人口家庭,请各同学们在6月26日下午17点前将《申请核验脱贫人口家庭学生名单》(附件1)发送至3321326554@qq.com,统一通过“国务院扶贫办查询系统”与报送“广东省乡村振兴局”进行核验。
5.本科期间内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不能作为研究生期间申报补贴依据;学制期间内多次贷款的,只需提供其中近期一年的贷款合同。除个别无编号的扶贫卡外,其他证件都要求有编号,如发证单位确实没有编号的,需要发证机关出具未编号证明或者发证机关认可的默许编号。
6.本人已在上个学历申请过(上个学历在广东省就读)的(硕士毕业生已在本科毕业阶段申请过等)不得重复申请。
7.除以上所列证件或证明材料外的其他材料无效。
二、补贴标准
3000元/人(一次性补贴,硕士研究生若在本科阶段已申领过则不可重复申领)。
三、申领流程
符合要求的2024届毕业生于2022年6月28日(周三)17:00前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
(一)纸质版申请材料
材料要求:(1)一式一份;(2)材料都须申请人在右上角用黑色签字笔签名确认;(3)按照下文顺序叠好,并在左上角注明顺序号;(4)投入学院17号楼黄寅森老师信箱内(142号)或交至17号楼学院就业办公室105。
1.《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2)
填写模板见附件3;
要求:(1)A4打印;(2)申请人签名需手写;(3)银行卡为个人社会保障卡账户,确无社保卡账户的可发放至本人个人名下广东省内的其它银行账户,卡号须清楚填写和写明银行支行信息;(4)“生源地”指高考前户口所在地;(5)按要求粘贴相片。
2.相关证件或证明的复印件
要求: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本人残疾证、零就业家庭证明或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辅助证明出具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
要求:(1)A4纸复印;(2)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至一张纸上。
4.户口本复印件
要求:(1)A4纸复印;(2)含户主、家庭主要成员和本人页面;(3)有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的不需要此项证明。
5.个人银行卡(工商银行)复印件
要求:(1)复印银行卡正面(A4纸);(2)个人社保银行卡;(3)在空白处写上卡号和写明银行支行信息并签名,不可使用他人银行卡代领。
注:1-5的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每页材料须由申请人亲笔签名确认,请有意愿申请的毕业生准备好以上材料;以上材料提交时间均为2023年6月28日下午17:00前。
(二)电子版申请材料
请将《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2)、《广东省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人员花名册》(附件4)的电子版文档于2023年6月28日下午17:00前发送至3321326554@qq.com
1.将两个文档命名为“二字专业简称 姓名”,如“行管 张三”;
2.填写《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时,请将表格中的示例和说明删除,只留自己的信息;表格中的学号、身份证号、证件号码、银行卡号和联系电话等填写数字信息的栏目,须将单元格格式设置为文本格式;发证单位和编号必须填写(以助学贷款合同申请补助可不填)。
注意:未按照以上时间和提交方式上交纸质、电子版材料的同学,视为放弃申请;如所提交的证明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导致未通过审核,责任自负。请申请人务必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提交材料。
学院将在7月1日-3日学院网站公布通过审核的毕业生名单,并将材料上报学校就业指导中心。
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毕业生,学校提交至市高指中心复核,复核无误后将根据文件规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毕业生的银行卡中
公共管理学院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