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我院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工作办公室发布时间:2024-05-27浏览次数:575

年级、各学生班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相关规定,认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需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现将相关作说明如下:

    一、建档对象

2023-2024学年秋季、春季学期已通过学校公示认定结果为困难”“一般困难”“特别困难等级的本科生和预科生。

二、建档材料说明

学生本人需提交材料均须纸质版双面打印

1.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佐证材料

从学工系统-学工大厅-打印中心中导出电子版《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链接:https://xgxt.scau.edu.cn/#/affairs/copyAllAffairs/guide/245080ff-6a6d-4e19-a8ab-fad7725e3d33手写签名。

表格内容根据最终审核通过的情况自动生成数据,学生根据表格勾选内容提供对应佐证材料,复印件或打印件均可

若导出的表格为空白表格,请对照困难认定时所选项目,手动勾选补充,并提供对应佐证材料。

2.附件1

1班级评议小组评议意见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组长应为班主任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即秋季学期)申请的认定,落款日期统一填2023914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即春季学期)申请的认定,落款统一填202447日。

2年级认定工作小组学院认定工作小组、交叉审核学院、学校认定工作小组审核意见栏:打印时保留原文本及落款日期,签名空着不填。

 


附件1:审核意见(春季).docx

附件1:审核意见(秋季).docx

附件2: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秋、春学期总).xlsx


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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