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各学生班: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相关规定,认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需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现将相关作说明如下:
一、建档对象
2023-2024学年秋季、春季学期已通过学校公示认定结果为“困难”“一般困难”“特别困难”等级的本科生和预科生。
二、建档材料说明
学生本人需提交的材料均须纸质版、双面打印
1.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佐证材料
从学工系统-学工大厅-打印中心中导出电子版《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链接:https://xgxt.scau.edu.cn/#/affairs/copyAllAffairs/guide/245080ff-6a6d-4e19-a8ab-fad7725e3d33),须手写签名。
表格内容将根据最终审核通过的情况自动生成数据,学生根据表格勾选内容提供对应佐证材料,复印件或打印件均可。
若导出的表格为空白表格,请对照困难认定时所选项目,手动勾选补充,并提供对应佐证材料。
2.附件1
(1)班级评议小组评议意见栏: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组长应为班主任。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即秋季学期)申请的认定,落款日期统一填2023年9月14日;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即春季学期)申请的认定,落款统一填2024年4月7日。
(2)年级认定工作小组、学院认定工作小组、交叉审核学院、学校认定工作小组审核意见栏:打印时保留原文本及落款日期,签名空着不填。
附件2: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秋、春学期总).xlsx
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