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黄寅森发布时间:2024-07-31浏览次数:1382

2025届毕业生(包括本科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

一、补贴对象

2025届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城乡困难家庭(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脱贫人口家庭/特困职工家庭)成员,特困人员,残疾人,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备注:关于求职创业补贴佐证材料等内容的说明

困难情形(只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便可):

学生父母一方持有城乡低保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特困职工证,或学生本人持有城乡低保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材料。

1.父母持证

学生父母一方持有且在有效期内并由县()级或以上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以下其中一项材料:城乡低保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特困职工证。

2.学生本人持证

(1)学生提供持有且在有效期内(至少需到202410),无明显有效期的,需补充完善年审或者提供由县()级或以上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以下其中一项材料: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特困人员供养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需在系统上传和递交学校学生本人签名的原件复印件)《低保证》等所列相关证件或证明无明显有效期的,需要提供与《低保证》编号或姓名对应的银行流水账单,账单的低保补贴发放时间要提供到学生申报当月,并加盖发放银行盖章或业务专用章

若属于脱贫人口家庭,828日上午12点前将《申请核验脱贫人口家庭学生名单》(附件2发至邮箱Yinsam@126.com

(2)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

提供在学期间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材料(需在系统上传助学贷款合同原件扫描件)本科期间内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不能作为研究生期间申报补贴依据学制期间内多次贷款的,只需提供其中近期一年的贷款合同。除个别无编号的扶贫卡外,其他证件都要求有编号,如发证单位确实没有编号的,需要发证机关出具未编号证明或者发证机关认可的默许编号。

3)本人已在上个学历申请过(上个学历在国内就读)的(硕士毕业生已在本科毕业阶段申请过、博士毕业生已在硕士或者本科期间申请过等)不得重复申请。

二、补贴标准

每人3000(一次性补贴,已申领过则不可重复申领)

三、所需材料

(一)纸质版申请材料

1.学籍证明材料,详情见附件1模版;

要求:空白处签名。

2.相关证件或证明的复印件

要求:(1)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本人残疾证、零就业家庭证明或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2)在空白处签字;(3)多个身份,请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如既是国家助学贷款,又是城乡低保户,申请表勾选国家助学贷款,提交国家助学贷款材料即可。

3.学生本人社保卡复印件(原则上提供学生本人广州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查询确无社保卡账户的可先自行申请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要求: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在空白处签名、写上银行卡号和银行支行信息(如广州市天河区五山分行)。

4.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3

要求:(1)参考附件4模板填写;(2A4打印;(3)申请人签名需手写;(4)银行卡为个人社会保障卡账户,确无社保卡账户的可发放至本人个人名下广东省内的其它银行账户,卡号须清楚填写和写明银行支行信息;(5)“生源地”指高考前户口所在地;(6)按要求粘贴相片。

5.身份证复印件

要求:(1A4纸复印;(2)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至一张纸上;(3)空白处签名。

6.户口本复印件

要求:(1A4纸复印;(2)含户主、家庭主要成员和本人页面;(3)在空白处签名;(4)有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的不需要此项证明。

注:(11-6的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每页材料须由申请人亲笔签名确认,请有意愿申请的毕业生准备好以上材料;2)纸质版材料参考附件5作为提交模板;(3)请于202494日(周三)中午1200前投入学院17号楼黄寅森老师信箱内(142号)或交至学院105办公室。

(二)电子版申请材料

1.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3

要求:(1)参考附件4模板填写;(2Word文档,与电子版材料3不同。

2.填写求职创业补贴人员问卷

要求:(1)问卷链接,https://docs.qq.com/form/page/DWVFoSElmQld1Z0ZM ;(2)最终以问卷名单为准,务必在202494日上午1200前完成问卷。

3.纸质版(1-6)材料的PDF版本

要求:(1)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等相关材料,打印纸质版后,于空白处签名,转为PDF版本2)每份纸质版材料单独存为PDF文件,并按照对应材料命名,身份证命名为身份证、户口本命名为户口本。

注:(1)电子版材料均需按照下面格式命名:专业 姓名 学历,如社会工作 张三 本科生。于202494日中午1200前发至邮箱Yinsam@126.com。(2未按照以上时间和提交方式上交纸质、电子版材料的同学,视为放弃申请;如所提交的证明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导致未通过审核,责任自负。请申请人务必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提交材料。

四、发放流程

信息审核通过后,学校就业指导中心10月将通过“就业创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经过调查不符合补贴条件的,不予补贴并让相关学院负责老师告知申请人。

若公示名单无误,10月中旬到11月,人社部门按相关资金支出审批程序办理后,5个工作日将款项发放到学生本人社会保障金融卡等账户。

人社部门在11月到12月将当届落实补贴发放的学生名单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布。

五、注意事项

学生未在规定时间(202411月前)内登录“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查询,视为自动放弃(届时通知)。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资料骗取本市求职创业补贴的,一经查实立即停发或追回其所领取补贴,并记入个人信用记录,申请人不得再享多该项补贴政策;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83768


附件:

附件1:学籍证明材料参考.docx

附件2:申请核验脱贫人口家庭学生名单.docx

附件3: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docx

附件4: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模板).docx

附件5:求职创业补贴纸质版、电子版提交模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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